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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生态环境史研究中的陷阱和误区
时间:2018-12-05 来源: 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2期 作者: 杨庭硕
 

作者简介:杨庭硕,吉首大学终身教授,吉首大学人类学与民族学研究所(湖南吉首416000)研究员,主要从事生态人类学研究。


摘要:特定民族文化所处自然生态环境之间的互动制衡关系具有高度的复杂性,而历史文献对生态环境变迁的记载又难以具有准确性,因此,借助历史典籍记载从事生态史研究,客观上存在着四大陷阱和五大误区。若不借助民族文化的整体观、结构功能观和价值相对观来规避这些陷阱,揭示这些难以发现的误区,可信可凭的生态史研究就难以做好。


关键词:生态史;民族文化;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史作为一种典型的跨学科研究,所需探讨的历史问题具有前所未有的复杂性。当我们立足于不同文化立场来分析史料,采用不同的时空与价值尺度进行裁断时,对于同一个问题可能产生迥然不同的看法。因此,我们应当保持高度警觉:历史上的实际情形可能远不像预先想象和估计的那么简单、明晰。根据笔者的观察,目前中国生态环境史研究客观上存在着若干陷阱和误区,不仅影响了学者们的研究思路,而且导致了问题判断的严重错误。

一、四个陷阱

地球表面并存的生态系统千姿百态,生息于不同生态系统中的各民族经历长期的文化适应后,无不将自己所处的生态系统视为最好的生态系统,并将这样的价值定位纳人到本民族的文化建构之中,成为民族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对生态系统价值定位的例外,仅发生在移民社群之中。移民人口虽然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不大,但他们的言行却可能干扰学者对生态史的准确判断,因而是生态史研究中需要防范的第一个陷阱。

生息在中国大西南的各古代民族在秦汉时代的典籍中统称为“西南夷”。有关当时“西南夷”地区的自然生态环境,《史记》、《汉书》偶有提及。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评语称该地为“不毛之地,亡用之民”。与此同时,又提到该地大量输出榨马和耗牛。若立足于上述记载,这一地带的生态背景显然不尽如人意,但这两书中的其他篇目却分明记载说,秦代之际,被迫移民到这一地区的中原居民,认定这里是发财致富好地方的却不乏其人。而且上述两书明确提及,汉代时,这一地区孕育出了卓王孙那样的富豪。两相比较,若当地的生态系统真的坏得不值一提,这些富豪的万贯家财又从何而来?如果说当地的生态环境适应于中原居民居住,为何又没有人主动移居该地定居?非要等到政治动乱时,受逼迫后才移民到此定居。因而,如果不坚持文化的相对观和不同文化对生态系统评估的相对观,史料记载的表面冲突就无从破解,正确的生态史结论也就无法得出。

不同民族所处的外部环境,理当分为三大层次:一是无机环境,二是生态环境,三是社会环境。外部环境三个层次的变迁速度各不相同,无机环境的变化速度极其缓慢,其变化的时间要以十万年、百万年乃至千万年计,很多重大的变迁超出了人类史的研究范畴,当然也就超出了生态史研究的范畴,仅仅是在研究生态史时,需要注意到无机环境变迁的后续影响而已。

生态环境是指那些有生命的单元集合,也就是生态学家所称的生态系统。生态系统的形成与演化也是生命现象历史演替的产物,其变化的速度虽说比无机环境要快,但对于民族文化而言,仍然是相当稳定的。演替的速度要以数百年乃至数千年计,这样的计量尺度也往往超过了特定民族的延续期,更不要说国家和王朝了。立足于特定的国家与王朝而言,轻易地断言自然属性的生态蜕变,同样会干扰学者对生态史的正确认识。

社会环境是指立足于民族文化而提出的研究范畴,民族文化及其延伸的社会形态,如社会组织、政治、法律、伦理道德、宗教、技术、技能等都是社会史研究的传统范畴。其变化速度很容易被研究者注意到,并且能够留下相应的记载,这是传统历史研究的根基所在。至于生态史的研究则理应有所不同,生态史应当主要关注特定生态系统的本底特征及其延续机制,并以此为基础,重点探讨人类及其社会存在对相关生态系统所造成的综合影响,及其派生的生态后果。因此,错乱了环境演替的层次,混淆了不同尺度、不同内容的生态事实,必然会干扰生态史的研究,这是生态史研究的第二个陷阱。

目前不少学人在研究环境史时,习惯于延引全球气候周期性变动为由,去剖析小范围生态系统的蜕变,甚至用地壳沉陷、海陆易位去解释小范围生态环境的灾变,还以类似的变动为依据去解释人为毁损导致的快速生态蜕变。这样的作法明显错用了时空尺度,因而得出的结论,一般而言都靠不住。事实上,人类社会可靠的历史记载才数千年,而冰河期和间冰期延续则至少需要以万年计。在人类可考的历史阶段发生的生态环境变迁,尽管气候波动也是一个因素,但毕竟是一个极其次要的因素。因为一个生态系统一旦形成,它本身也会具有应对环境风险的能力,大气会剧烈升温和降温,生态系统内气温尽管也会有波动,但幅度要小得多,一般的生物物种都可以借助生态系统的群体合力,熬过这样的风险。不要说小幅度的气温、降水波动,就是真的冰河期到来,也不排除某些小范围内原有的生态系统可以熬过数十万年的磨难存活下来。否则的话,我们就无法解释银杏、水杉和秒锣树为何能熬过好几个冰河期在我国一直成活到今天这样的奇迹。在这样的问题上,唯无机环境论显然不足为据,应当注意到生态环境本身也有它自身的抗风险适应能力。

地球沉陷和抬升同样不会在短期内诱发为剧烈的生态改性,反倒是人类的干预活动可以做到这一点,洞庭湖的形成和萎缩可资佐证。唐代以前,并无浩瀚的洞庭湖,进人唐代以后,才出现了烟波浩渺的洞庭湖。当前,水退后,洞庭湖底下暴露出来的古代河道、古农田就可以清晰地证明这一过程。有的学者将洞庭湖的成因归因于地壳下沉,但地壳下沉是一个极其缓慢的过程,数十年乃至上百年的下沉都不会超过1米。而洞庭湖的水深却要超过十几米,要造成这一幅度的地壳下沉需要上万年时间,而不是几十年乃至几百年的事情。因而洞庭湖形成的主因是长江上游和中游各支流的农垦导致了较为严重的水土流失,致使长江中游干流从枝江到城陵矶河段的江底被垫高,江面造成了一个35米的落差,洪水季节的长江水才可能向南倾泄,淹没了南岸的低洼地带才逐渐形成了洞庭湖,进而使原来的旱地生态系统慢慢地变成了后来的水域生态系统。就实质而言,旱地生态系统和水域生态系统在洞庭湖形成之前早以并存,只不过成湖前后各自所占比例不同。因而洞庭湖的形成不能理解为地质运动的产物,也不能理解为生态系统自然改性的产物,而只能理解为人类无意识活动的产物。

民族文化所能凝聚起来的社会合力,不仅十分强大,而且具有明确的针对性和转换的灵活性,足够在一定范围内改变生态系统的某些属性,这也是民族文化能动性的集中表现。由此导致的生态改性对相关民族而言至关重要,为了社会发展,推动这样的生态改性也无可厚非,但对所处的生态系统而言却不然,它必然表现为对所处生态系统的偏离、冲击与损害。对生态系统造成的冲击与损害很容易被相关民族意识到,理所当然地也会在文化的适应中得到明显的体现。至于对所处生态的偏离则有所不同,因为它具有隐含性和可累积性,还会在族际交往中扩大和叠加,因此会成为众多生态灾变的导因。此类生态演替,不仅速度快、影响明显,对相关民族文化的正常运行损害也极大,理当成为生态史研究的核心内容。仅仅是在研究中必须兼顾原有无机环境和生态环境要素的客观影响而已。有鉴于此,忽视民族文化的能动性,忽视生态灾变的社会属性与文化属性,夸大自然因素在生态系统快速演替的作用,乃是生态史研究的第三个陷阱。

中国的大西南不少江河干流目前都存在着河谷焚风带,这样的地带,气候又干又热,降水稀少,地表只能长出极度耐旱的禾本科植物和菊科植物,呈现为荒漠景观。但在明朝的典籍中却明确地记载,这样的河谷区森林密布、遮天盖日。于是河谷焚风带自然成了生态史研究的焦点。有人延引近年来很有影响的温室气体排放的地表增温原理,认定是清代在这一地区大规模炼铜、炼锌等,导致大量二氧化碳的排放而形成的生态灾变。对这样的分析需要一分为二。一方面干热河谷的出现,确实与大规模砍伐森林,供给冶炼金属作燃料有直接关联性;另一方面温室气体排放导致的地球升温,其原意是指全球范围的升温,而不单指干热河谷的升温。理由很清楚,二氧化碳是气体,进人大气后会继续扩散,均匀分布在大气中,决不会密集分布在干热河谷地带。即使要增温,也是全球范围的事,而不仅仅是河谷带的事。而且这样导致的升温其演化速度极其缓慢,绝对不会在短期内导致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演替。导致干热河谷的直接导因,不是无机环境或生态系统本身,而是人类的干预。一者,朝廷对铜、锌等金属原料的需求,推动了过度的伐木。再者,所在区域内的地方行政机构,处于增加税收的功利目的需要,纵容包庇采矿业的无序扩大。三者,改土归流后,森林权属混乱,也为树木的无序砍伐铺平了道路。最后,流人矿区的居民,绝大部分是来自中原地区的汉族居民,在他们的民族文化中,对这一地带的生态系统缺乏起码的认识和了解,这才使得无论从伦理观、信仰观上,还是从理性尺度上,都不具备规约力,这才使得他们会无所顾忌地滥采滥伐。上述四方面才是干热河谷形成的直接社会原因。此外,当地的无机环境也发挥了间接作用,由于海拔低,气温偏高,森林生态系统一旦整体被毁后,土地中水资源的无效蒸发必然加剧,这才导致森林生态系统无法自我更新。从生态系统结构自身而言,这里的原生生态系统层次很多,可以对水蒸气的无效蒸发层层截留,不同层次的生物物种是在相互依存,相互制约中才得以稳态延续。高大植物砍伐后,下层的耐阴植物会被强烈的日照和气候的干燥窒息而死,并因此导致整个生态系统的总崩溃。而改变后的河谷生态背景,原有的生物物种不能存活,而能存活的植物在当地又没有种子,这才加剧了干热河谷的荒漠化程度。由此看来,将干热河谷的形成理解为温室气体的排放显然是站不住脚,因为这样的理解没有注意到无机环境、生态系统和人类干预下的生态改性属于不同的层次,不能混为一谈。

导致社会性生态演替的驱动力来源于综合性的社会合力,这样的合力又必然要受到相关民族文化的节制,而节制失范的场域又总是发生在民族并存的过渡地带,并与相关民族的实力消长相伴生。因此,单就某项社会原因去探讨生态蜕变的成因,肯定具有局限性。就个人行为去探讨生态灾变的成因,更是无从谈起。不少学人习惯于单就政治、军事、法律、经济的某些事件去剖析生态灾变的成因,往往会导致结论偏颇,这是生态史探讨的第四个陷阱。至于追究个人责任不仅对生态史的探讨无益,反而会造成更多的混乱,这是当前生态史研究中应当避免的习惯性看法。

处于黄河河套内的鄂尔多斯高原,在中国历史上一直是游牧民族和农耕民族反复拉锯争夺的文化交错地带,这里的生态环境也因此表现为良好和蜕变频繁交错更迭,但无论是生态环境好的时代,还是生态灾变的时代,都不能凭借某一项社会原因去作出合理的解释。

这里仅以北魏时代为例,这一时期,尽管《魏书》中明确提到土地已经局部沙化,但北魏太武帝灭夏以后,这里曾出现过畜牧业高度繁荣、稳定的局面,当时这里曾拥有马匹二百多万匹,骆驼一百余万头,牛羊无数。考虑到整个毛乌素沙地的总面积还不到4万平方公里,上述载畜水平经过折算后,几乎每市亩草地就可以承载一个羊单位。载畜水平已经接近了当代西方集约畜牧业的高度,载畜水平高出今天当地载畜量的十几倍,这就难怪不少史学工作者怀疑其数据记载的真实性。因为若论经济,在干旱沙地上的这种载畜水平,肯定得靠毁坏生态环境为代价,但生态环境的蜕变却查不到实证。从军事的角度看,当时正处于列国纷争,战伐无虚日,战争也没有导致生态的蜕化。若从政治的角度看,政权频繁更迭之快更是空前绝后。因而从任何一个角度看,都有理由怀疑这些数据的可靠性,但如果从文化与所处生态系统的适应性角度看,上述数据显然确凿无误。当地的年均降水量在300400毫米之间,每市亩每年可以获得天然降水160吨到340,只要水资源的无效蒸发得到有效的控制,每市亩草场可以产出草料一吨半到三吨,因而要养活一个羊单位不成问题。而控制无效蒸发的前提有三个:一是林、灌、草复合并存。二是风化壳的完整保存。三是地表表土不被人为翻动,常年有牲畜粪便均匀补给。这三个前提在多畜种复合放牧的方式下都能得到满足。而北魏时代恰好是采用这样的方式去利用草场,因而上述数据无庸置疑。相反地,若单就政治、经济或军事原因去审读这一史料,却无法复原历史的真相。

二、五个误区

由于上述四大陷阱的存在,当代生态史的研究,客观存在着如下五个误区。

其一是自觉或不自觉地立足于某一文化的价值尺度,强行划定不同生态系统的优劣等次。如,目前有人误以为森林生态系统是最好的生态系统,而沙漠生态系统则是最差的生态系统。因此,轻率断言古代的生态系统一切皆好,因为当时全球森林满布。而现代,沙漠的面积扩大了,因而现代的生态系统一切皆坏,由此得出了今不如昔的误断。事实上,不管地球史上的任何时代,生态系统都会多样并存,特别是新生代以来,各种生态系统的并存一直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对人类社会而言,从它出现的那天起,就一直面对着各不相同的生态系统,而不同民族对生态系统的价值评估又会各不相同。对沙漠民族而言,沙漠反而是正常的良好的生态系统。同样的道理,其它生态系统也各有其主,无论是哪种生态系统的稳定存在,都是正常的自然现象,而无序的生态快速改性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生态灾变。这正是生态史要研究的重点内容。

纵向比较我国历代正史对南北生态系统的评估,必然会得出一个自相矛盾的印象,隋唐及其以前的正史一直把地势低下和潮湿的地段视为不适合人居的环境,因而选择聚居地都要避卑湿,并据此推而广之地认定江南地区只适合蛮越居住。而宋代以后却反过来了,认定江南是“鱼米之乡”,俗念所称“苏湖熟而天下足”,江南成了好地方,而原先黄土高原上的风水宝地反而成了次一等的居住环境。如就事实而论,中国南北的生态系统其实并没有发生明显的变化,变化的倒是汉文化本身。文化变迁以后,人们的观念也随之一反旧有,这才使得对同样的生态系统有了截然不同的评价。至于对其它民族而言,观念的差异将会更大,对生态系统的评价更会各不相同。因而,光凭从文献记载的字面涵义去复原历史上的生态实情,显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还必须考虑到文化的相对性和文化自身的流变,如果仅就字面意义对生态系统作出裁断,肯定会失之毫厘,差之千里。

其二是将生态系统的自然改性混同于人为的生态改性,或者将生态灾变的成因含混其辞地说成是自然与社会因素共同作用产生的结果。事实上,自然因素导致的生态改性十分缓慢,对民族文化的正常运行都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这样的生态改性,应当由地质史去进行研究,而不是社会生态史研究的范畴。生态史研究应当聚焦于社会因素导致的生态快速改性与生态灾变。

湖北省历史上曾是“千湖之地”。而今全省的湖泊面积不及古代的三十分之一,从水域生态系统大面积蜕变为平原陆生生态系统,真正快速递变的时间仅仅是一个世纪的事情。但必须注意,其成因与自然因素无关,古今降水量、江河输水量和地壳运动都未发生实质性的变化。发生递变的原因主要是社会因素,但不是单一社会因素,而是多重复合的社会因素,围湖造田有责任,上游山地伐木开垦导致泥沙淤积也有责任,修筑沿江防洪大堤也是重要成因之一,对天然野生植物的清除也是不容忽视的原因之一。耕种制度的改变,从单种水稻到扩大小麦的种植同样会发挥不容低估的作用。总之,这些湖泊的消失,是人为改性的结果,不是无机和有机环境自然演替的产物,最终的稳定改性是长年积累的产物。因而,单凭一时一事不足于解释这些湖泊消失的成因。

其三是无原则地滥用“脆弱生态系统”这一概念。任何生态系统都是无机背景下生命现象演替的产物,演替的结果本身就会导致生态系统的稳态延续。因而,对长期存在的生态系统而言,本身并无“脆弱”或“不脆弱”可言,生态系统的脆弱性总是因人类的利用方式而别。只有人类的利用方式冲击其脆弱环节时,脆弱性才会表现出来。而且,即使某些环节表现出脆弱性来,也并不意味着所有其它构成要素都具有脆弱性。把某些生态系统定义为“脆弱生态系统”,并以此为基础去探讨生态蜕变的过程,必然曲解生态史的真相。

我国内蒙古高原上的内陆干冷草原目前被不少学者指认为脆弱生态系统,极力主张放弃一切形式的利用,才能确保生态的安全。倡导实施生态移民治理草原的决策,显然是照搬西欧自然保护区作法的主张。但这样的主张无异于因噎废食,因为内蒙古草原并非一切要素都脆弱,而仅仅是枯草残株和地表风化壳具有脆弱性,脆弱的仅是这一环节而已。理由很简单,由于当地植物生长期只有一百天以下,其它时期都处于冰冻时期,枯草虽死而不腐,一般可以在地表直立十多年。但这样的枯草不是废物,而是草原的保护伞,既可以隔绝日照给地表降温,防止水分的无效蒸发;又可以抵御强烈的风蚀。同样因为天气寒冷,地表风化壳的形成,也得需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牛羊吞噬牧草后排泄的粪便经蜕螂一类的昆虫消化后,再经过微生物降解,才能形成腐殖质,腐殖质需粘上沙土后才形成风化壳。5厘米的风化壳往往需要数十年的积累才能结成,但如果实行农耕,只需实行一次,数十年之功就会毁于一旦,但如果执行游牧生计,风化壳则可以不断加厚,得失之间本来不言自明。

内蒙古草原的最近一次生态蜕变发端于明代后期的汉族移民的屯种。人清以后,“走西口”的“雁行人”又将屯种的范围扩大,而清朝后期的放蒙政策又将规模更其发大。20世纪进一步扩大了农垦范围,最后才导致整个地表风化壳的掀翻。近年来,数百万人深人中蒙边界挖“发菜”,更是将毁损风化壳推向了高潮。因而中国北方近年来频繁遭受沙尘暴的袭击,实际上是多年积累下来的生态灾变,绝不是一时一事失误的产物。

与这一灾变相关的各种事件、政策乃至于具体的个人,都很难对灾难的酿成负全责。因为这些事件的发生和政策的出台,个人的活动,在一个根本问题上具有可积累性和超长期延续性,根源来自于非草原文化的固有偏见。对绝大多数农耕民族而言,总是十分自然地认定,让枯草直立在地表很不雅观,是荒凉的象征。同时认定地表风化壳应该埋在地下作肥料,而不应该铺在地表而有碍观瞻。但却不知道要储备大气降水和抵御强烈的风蚀,靠的恰好是风化壳和地表的枯草,以至于只要土地到手可以利用时,就会毫不留情地挖翻。这种观念可以在政策中体现,也可在实践中体现,更重要的是通过个人行为去具体落实,最终导致脆弱环节受到冲击,整个草原生态系统就只能走上全线崩溃的困境。等到全线崩溃后,就表象下结论说,草原生态系统一切都脆弱。其失误在于,忽略了过程而只看中了结果。

其四是单就技术手段探讨生态史,同样极其有害。知识、技术和技能都是民族文化的产物,而且是针对所处生态系统建构起来的产物。任何形式的知识、技术和技能,都无先进落后之分,只有适用与否之别。更鉴于生态系统本身具有稳态延续的特征,而且其稳态延续期可以超越人类的存在期。因而,即使是远古时代的技术与技能,只要所处的生态系统不发生实质性的演替,就不会失去其应用价值。反倒是所谓的新技术,更容易导致生态改性与生态灾变。为此,生态史研究的重点在于相关的技术技能是否会冲击生态系统的脆弱环节,而不能就技术的复杂程度定优劣,并以此为依据去追究生态灾变的成因。生态史的研究必须扬弃“唯技术论”,倡导技术技能的合适论。

《汉书》较为详实地记载了“代田法”的发明和推广过程,赵过的这一发明又是以先秦时代的农艺为依据。在今天,从我国东北到河西走廊的弧形地带,还有各族乡民在实施“起陇种植”,也就是沿袭“代田法”的种植办法。进一步的考察发现,这样的农业技术,仅适用于干旱和风蚀强烈的地带,在相对湿润的我国南方则毫无意义。这表明适应于特定生态环境的耕作技术几乎拥有不可估量的生命力,可以沿用几千年而不衰,但却仅仅适应于特定的生态环境,离开了特定的生态环境不仅无益,反而有害。

麻是我国种植历史极为悠久的纤维作物。纵向比较我国历代农书,很容易注意到各书对植麻技术的介绍侧重点各不相同。《齐民要术》花了很大的篇幅,十分详细地介绍了如何用种子繁殖的技术,并特别强调需要对麻园实施灌溉。而王祯的《农书》还提到麻类可以用分株移植进行繁殖,明末成书的《农政全书》则提及可以扦插繁殖。若不细究上述各农书作者的出生地,就无法解释对同一种作物的繁殖技术介绍,何以会如此轻重不一。因为这不是技术的发展进步问题,而是与所处生态环境的适应问题和所处社会的需求问题。我国北方春旱和伏旱严重,用种子繁殖不实施灌溉绝对不行,但在我国极为湿润的江南地带,实施灌溉不仅无益,反而有害。基于同样的理由,在北方不论是分兜或扦插都难以成活,因为北方大气过于干燥,用营养去繁殖容易脱水;而在南方,不仅成活率高,而且繁殖速度快。技术介绍的差异并不存在先进和落后之别,而是适应的区域不同。同样的道理,《齐民要术》大力推荐用种子繁殖,也不是因为当时的学者不懂得扦插也可以繁殖,因为就在这本书中也介绍了其它作物可以扦插繁殖。该书不提麻类可以扦插繁殖还应当另有原因,这是因为当时所处的社会,种麻的目的是为了自我消费和完纳国税,当时的人还不知道市场风险为何物,快速的繁殖在实际操作中意义不大。到了明末时情况就大不一样了,种植的麻大都会进入市场,而市场的价格又会涨落无常。为此,麻农就得对市场快速作出反馈,扦插繁殖才有了急切的推广价值。这正是《农政全书》需要强调扦插繁殖的社会原因。不仅麻是如此,对整个中国农业史的研究,都需要注意到技术是否适应于当地的生态系统这一关键问题。近年来,韩国生态人类学学者全金秀倡导的技术合适论,应当引起我国环境史研究者的关注。为此,在我国的农史研究中,唯技术论的观点至今尚待清除。

其五是割裂民族文化与生态灾变的联系,单就政治、经济、军事、法律的某一因素无限放大,去解读人为生态蜕变的原因,从而无法注意到生态灾变总是爆发在文化的交错带,而不是在各民族文化的稳定分布区,更不可能注意到人为生态改性主要是文化运行的产物,救治的办法也应当从文化人手。在我国西南,喀斯特山区分布范围广,总计有17万平方公里,而且大部分处在珠江流域区内,当地原生的藤蔓丛生生态系统遭到人为毁损后,会蜕变为石漠化荒山,从而失去了水源储养能力,成为珠江中下游频繁遭受洪涝直接导因。目前这里的石漠化面积达5万平方公里,而且每年还在以1000多平方公里的速度蔓延,对这种生态灾变的成因,学术界其说不一。有人认为,是这一地区各族居民生产技术落后导致的恶果。有人认为,是清末至民国年间这一地区频繁发生的战争导致了生态的不可逆蜕变。也有人认为,这是历史上当地长期饱受民族压迫而种下的祸根。当然,最容易得到认同的观点是当地生态系统脆弱而人口又超载,过垦、过牧和过樵采导致了生态的不可逆。上述各种观点都有一定的根据,但必须考虑各种因素所能施加影响的时空、场域和范围。理由很简单,因为石漠化灾变目前还在恶化,上述几种见解所依据的理由,有的在当前已经失效了,因而失去了说服力,至于说当地生态系统天生脆弱,却不能解释为何在改土归流前生态系统却并未明显恶化。说人口超载也难以成立,近巧年来,这些地区几乎过半的人口进人了城镇或沿海城市打工。随着退耕还林政策的实施,政府已经严格控制了土地资源的利用,但石漠化灾变并没有得到遏制,足证单一的社会因素显然无法解释一个整体性的生态蜕变。

这里仅以近年来发现的一些新情况略加说明,意在表明在多元文化并存情况下,人与所处生态系统的关系极其错综复杂,从直接的感性出发,很难切中事实的真相。

清雍正时代实施大规模改土归流时,这一片区不少地方还属于所谓的“生界”,当地群众纷纷归顺了朝廷,朝廷的惠民政策除了减免租赋外,关键是在这一地区推广棉麻种植,并且收到了明显的经济效益。但近年来的实地调查却发现,在喀斯特的峰丛洼地山区,推广植麻会导致原先峰丛洼地底部天然溶蚀湖和湿地的消失,使下通伏流和溶洞的地漏斗和裂缝被打通,成为水土流失的通道,造成土壤稀缺的喀斯特山区土壤资源的快速流失。从清末以来,为了提高这一片区的粮食产量,又向这一地区引种或推广玉米,在起步时同样收到了明显的经济成效。但近期的调查表明,推广种植玉米不仅需要频繁翻耕土地,而且玉米对地表的覆盖度太低,同样会加剧水土流失,其副作用比用刀耕火种种小米还要大。而上述两种情况恰好是此前的研究者忽略了的关键环节。凭借有限的历史记载,表明当地各族居民早年的传统生计方式与当前的谋生手段截然不同,原先种植的作物都属于木本和藤本的粮食和纤维作物或丛生态的草本植物,一次种植可以多年收获,而且不需翻土也可种植,这些作物一旦成活,就可以对地表形成极高的覆盖度,再加上农耕与林业、畜牧业兼容,这才使得当地原生生态系统的脆弱环节得到了有效的规避。以这些新发现的问题为依据,不难看出,来自其它地区的作物与技术并不适应于当地特定的生态系统,因而是导致生态蜕变的重要原因。历史上曾经发生过的政治、军事、经济事件仅止于发挥推波助澜的有限作用而已。

综上所述,此前的生态史研究,要么只见生态系统不见人,要么只见单一的社会原因而看不到民族文化的作用,这就使得从研究思路上留下了暗伤,难以看到生态史研究中的陷阱与误区。若不确立民族文化在生态史研究中的关键作用,陷阱就无法规避,误区就不能排除,生态史的研究就不能走上正轨。正确的做法只能借鉴文化人类学和生态人类学的理论与方法,展开综合的跨学科的研究,才能揭示人为生态演替的真实历史,形成的结论对当今的生态建设才可能具有指导意义


(责任编辑:冯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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